弱電工程施工流程和規范
發布時間:
2021-02-23
調試開通階段 先單體設備或部件調試,而后局部或區域調試,最后整體 系統調試,具體調試按系統種類而定。 1.3.1 調試階段注意事項 嚴禁不經檢查立即上電。 嚴格按照圖紙、資料檢查各分項工程的設備安裝、線路敷設是否與圖紙相符。 逐個檢查各設備、點位的安裝情況,接線情況。如有不合格填寫質量反饋單,并做好相應的記錄。 各設備、點位檢查無誤后,對各設備、點位逐個通電實驗。通電實驗為兩人一組,涉及強電要掛牌示警,并記錄。 通電實驗后,進行單體調試,單體調試正常后,方可進行系統聯調。涉及其它施工單位者,要事先通知到位并做好記錄。 1.4 竣工驗收階段 本工程驗收分為隱蔽工程、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三項步驟進行 1.4.1 隱蔽工程驗收 弱是安裝中的線管預埋、直埋電纜、接地極等都有屬隱蔽 工程,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,應由建設單位代表進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,并認真輸好隱蔽工程驗收手續,納入技術檔案。 1.4.2 分項工程驗收 某階段工程結束,或某一分項工程完工后,由建設單位會 同設計單位進行分項驗收;有些單項工程則由建設單位申報當地主管部門進行驗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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